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a.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10个保单年度末,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身故保险金;
b.自合同生效后第11个保单年度起,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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